一、房屋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是否可以单独作为申请人?
答:由于未成年人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不可以独立作为申请人,但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除上传通常申报材料外,还应上传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信息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应为申请人(监护人),住宅房屋装修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二、甲为房屋产权人也是申请人,但支付凭证抬头为乙,支付凭证是否有效?
答:有效,但申请人应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住宅房屋装修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等相一致。
三、房屋产权人去世,产权尚未过户到子女名下,也未留下财产分配协议或者公证书,子女是否可以代替房屋产权人申请补贴?
答:不可以,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
四、申请人有多套房屋装修的,如何进行申报?
答:目前云闪付APP已开放支持一个申请人申报多套房屋装修补贴。
五、封窗(如封闭阳台并加装窗户)、拆除非承重墙、拆除飘窗,卫生间砌墙隔断及自带阳光房,可否申请补贴?
答:申请人应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装修可纳入补贴范围。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赠送的房屋面积(不在产权登记内),业主在装修时,对赠送面积进行封窗处理(赠送面积部分规划无封窗),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考虑确定,申请人应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装修可纳入补贴范围。
七、材料审核或者现场核验未通过的,是否可以重新补充、修改材料再次提交申请?
答:涉及属于严重失信人、违法违规装修的情况,不再接受申请。其他需补充、修改材料的,以云闪付APP提示或工作人员通知为准。提高材料申报的准确率、正确率有利于及时获得补贴资金,申请人在材料申报时,应认真阅读活动公告,仔细检查核对申报材料是否准确、完整,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尽量避免反复修改补充、重新提交申报。
八、支付凭证日期与发票日期是否需要一致?
答:不需要。
九、在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支付装修物品和材料的定金(或订金、预付款)的,是否可以申请补贴?如可以,申请补贴的物品和材料的总价如何计算,是否包含7月25日之前已支付的物品和材料的价款?
答:可以申请补贴的物品和材料的购置款均以付款时间为认定标准。7月25日之前已支付装修物品和材料的资金不可以申请补贴,7月25日之后支付的可以申请补贴。如7月25日之前已支付2000元定金(或订金、预付款),7月25日之后支付10000元尾款,则2000元定金(或订金、预付款)部分不可以申请补贴,10000元尾款可以申请补贴。
十、装修物品材料款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给个人的,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答:符合,但收款人应为物品、材料销售商。如不是,可与物品、材料销售商协商一致后,完善收款证明材料。
十一、装修物品、材料只是堆放在住宅内但未实际完成装修,是否可以申报,还是要完成装修才可以提交申请?
答:可以申报,不用等到完成装修。考虑到装修周期一般较长,为最大程度便民惠民,拟申请的物品和材料全部购置完成(已全部开具发票)且已开始实施装修(安装)的,即可申请补贴。存在大量材料堆放却未安装情形的将纳入重点核查范围,后续将补充核查,以确保购置行为真实有效。
十二、岩板能不能申请?
答:岩板属于饰面砖范畴,可以申请。
十三、已竣工交付的住宅是否要通过竣工验收?
答:需要竣工验收合格。
十四、什么是政策性住房?具体包括哪些种类?
答:本次装修补贴政策所指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照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方式改造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住房分别属于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十五、房屋赠送面积部分的地砖、面层材料、灯具在本次补贴范围内吗?
答:可以补贴。
十六、委托装修的装饰装修公司只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是否视同具有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
答:不可以。
十七、目前广西住宅装修补贴总额度是多少?
答:本次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资金额度将根据我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开展情况统筹安排,预计全区补贴资金额度约8亿元。
十八、乳胶漆、硅藻泥等按桶购买、地砖按块购买、门按套购买,这些材料单位与活动补充公告发布的补贴核算最高限价表中的单位不一致,如何确定最高限价?
答:按照上述单位所购买的材料最高限价如下执行:饰面砖130元/片;涂料1000元/桶;套装门2500元/樘;洗浴房2500元/套,所申报补贴的物品和材料单价超过上述最高限价的,按照最高限价核算;未达到最高限价的,按照实际单价核算。
十九、装修物品和材料规格型号怎么确定?比如定制柜等。
答:按照本次补贴活动方案,装修物品和材料均应填写规格型号。比如,定制柜的规格型号可以填写柜长*柜宽*柜高。
二十、《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清单》中单价、总价如何填写?
答:按照本次补贴活动方案,清单所列商品信息需与发票注明商品信息一致。物品和材料单价应与发票中单价一致(不含税单价),总价按价税合计金额填写。申请人所申报的装修物品材料购置数量应与实际需求相符,明显超过实际需求用量的,将予以重点核查,核查发现存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
二十一、物品和材料最高限价是含税单价,还是不含税单价?
答:按照本次补贴活动方案,物品和材料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
本活动规则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所有。此前活动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